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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8年虚开增值税案例

2022-06-21 13:56:17 浏览: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进行,增值税的完成已成为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在提供货物或服务时,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客户进行抵扣,虚假发票可以套汇。认定犯罪的标准是:三)依照本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未经购销货物或者提供、接受应税劳务,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或者为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二)购销货物或者提供、接受应税劳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为他人介绍他人的;(三)对实际经营活动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税款1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收5000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报纳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巨额虚报纳税”;

(二)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虚报的税额超过50万元,是“虚报的巨额税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还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骗取税款30万元以上的;(二)虚假纳税数额接近巨大,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能够有效查找强制措施执行情况的判决书中,逮捕320人,占总数的21.5%,取保候审1164人,占总数的78.2%;受监视的4人占总数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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