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股票

「关于养老金新政策」新保险法关于既往症

2022-08-29 17:45:58 浏览:

投保前已存在的症状,是指投保前被保险人身体发生的疾病或身体异常,即所谓的“投保前已存在的症状”。如果你有过去的病史,你必须在申请保险时详细告知保险公司。有故意隐瞒、过失或者虚假陈述足以改变或者减少保险人对风险的估计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保险法,如果身体里有某种疾病没有治愈,那么对这种疾病的后续治疗将不会得到补偿。在过去,感冒或者感冒是过去的症状,但是感冒在保险的时候已经治愈了,那么它就不是一种已经治愈的疾病。保险公司此时必须能够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有两个条件。一是证明患病时已投保,二是证明兄弟的疾病尚未完全治愈。因此,如果该疾病是过去的疾病,但在保险时不是现有的疾病(因为它已经被治愈了),那么后续的疾病可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