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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医疗保险)请问北京东城区医疗保险

2021-12-03 19:22:58 浏览:

最佳答案

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如果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东华门社保所东城区灯市口西街14号652226771000062朝阳门社保所东城区史家胡同21号651263751000103建国门社保所东城区东单苏州胡同107号652872931000054和平里社保所东城区青年湖南里24号841247701000115东直门社保所东城区新中街一条67号512030011000276安定门社保所东城区宝钞胡同37号640400511000097交道口社保所东城区东棉花胡同26号640321691000098北新桥社保所东城区东直门内民安街14号640273921000079景山社保所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号6401085610001010东四社保所东城区东四六条17号64041639100007失业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学历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人员须持《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持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签发的《失业登记通知单》),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经职业指导后,领取失业证(户口在五市三区的,到户口所在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其中,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在原工作单位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先由原工作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失业保险待遇,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原工作单位在3日内转交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应在15日内参加职业指导、并持《失业登记通知单》办理失业证;新成长劳动者及其他失业人员应先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集中职业指导,指导结束后方可进行失业登记,核发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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