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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一切险)财产保险一切险和综合险的

2021-07-12 14:46: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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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险》的保障范围比《基本险》更宽泛一些,但仍然是“列明责任”,即保险公司仅对于“列明的责任”承担保险责任。其次,《一切险》定义的承保责任范围是:列明的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所以,比《综合险》更宽泛。也就是说一切险比财产综合险要更加宽泛。财产综合险:财产综合险,包括九个方面共四十三条内容,该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该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切险:一切险又称“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之一。除承保平安险、 还承保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承保的外来原因损失包括:偷窃、提货不到、淡水再淋、破碎、渗漏、碰损、短量、混杂、串味、沾污、受热受潮、锈损、钩损、包装破裂等危险造成的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982年1月1日修订颁布的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以“A”险代表一切险。扩展资料:财产综合险的近因原则:(一)单一原因致损近因的判定:该原因即为近因。如果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畴,则赔;反之则不赔。(二)多种原因同时致损近因的判定:若多种原因均属保险责任,赔。若多种原因均不属保险责任、不赔。若多种原因既有保险责任又有除外责任。若其导致的损失能分清,则只能对承保危险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若其导致的损失不能分清,则或与被保险人分摊损失,或不负赔偿责任。(三)多种原因连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若损失时由两个以上的原因所造成,且各原因之间因果关系未中断,则最先发生的原因为近因。一切险的概念: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方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一切险(allrisk)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货物因战争、罢工、进口关税、交货不到等原因所致的损失,不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以内。投保一切险是投保人因附加险的种类繁多,为避免遗漏,保障货物安全而投保的一种安全性较大的险别。通常是在所发运货物容易发生碰损破碎、受潮受热、雨淋发霉、渗漏短少、串味、沾污以及混杂污染等情况下投保一切险。参考资料: 一切险—百度百科财产综合险—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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